山东省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是1971年建立的以精神科为主的专科医院,为扩大服务范围,于1992年底经菏泽地区行署批准更名为“菏泽地区第三人民医院”并加挂“菏泽地区精神卫生中心”的牌子。2001年元月随着菏泽撤地建市,更名为“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历经三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精神科、神经内科为主,集医疗、教学、科研和精神疾病防治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我院现有床位320张,职工370人,卫生技术人员315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人员28人,中级116人。我院设有:精神科、神经内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疼痛科、中医科、眼科、正骨科、急诊科、特检科、检验科、放射科等二十余个临床、医技科室。
近几年,山东省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年门诊量达近七万人次,年收治病人超过4000人次;业务收入从1994年的400多万元增加到1300多万元;固定资产从500多万元增加到2000多万元;医院效益名列全省市地级同类医院和市直医院的第二位。山东省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每年在国家级、省级发表论文50余篇,获省、市级科研成果奖10余项。相继被评为“全省、全区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省青年文明号”,院神经内科护理组被授予“全省巾帼建功示范岗”光荣称号。《健康报》、《中国卫生》、《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曾多次对我院工作予以报道,全国多家医院慕名前来参观学习。医院在全国、全省医院管理学术会议上均作了典型发言,地委、行署对我院改革和发展进行了专门调研,并在行署《参阅件》、《行政研究》和地委《领导决策》上向全区推广了医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地 址:菏泽市八一西街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