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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是如何处理医疗事故的?

    德国是一个医疗技术比较发达的国家,医疗水平也享有较高的声誉。不过德国卫生组织公布的统计资料却显示,德国每年的医疗事故总数仍达到10万起,其中2.5万起甚至会导致病人死亡。对于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当事人除了通过法院寻求解决的途径外,采用最多的还是庭外解决的方式。

    医疗事故发生后,病人或者其家属一般首先与当事医生或者院方进行直接接触以确认事实,并协商可能的赔偿问题。如果这一措施没有达到效果,病人可以向一个叫作“医疗事故调解处”(以下简称调解处)的机构求助。

    调解处是德国设立的专门负责医疗事故庭外解决的机构,由各州的医生协会单独或者几个州的医生协会联合设立。这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职责是从调解民事纠纷的角度来处理医疗事故,以判断医疗事故中医生有无责任、责任大小以及赔偿数额。

    调解处的工作人员由法律界人士和医生组成。在接到病人关于医疗事故的陈述报告后,调解处会根据情况组成一个专家小组,而该小组中必定有一名医生与涉嫌造成事故的医生从事相同的专科,以保证对事故发生的过程进行专业鉴定。但专家小组必须在得到病人和医生的双方同意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设立调解处的好处主要是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尽可能免去当事人打官司的漫长历程与昂贵费用。类似的案件如诉诸法院,短则三、五载,长则十年以上或许能够解决;而调解处的调解一般都能在一年之内完成;其次,由于该机构的办公费用都是由医疗保险公司支出,因此病人或家属在求助的时候,几乎不用支付费用。另外,由于避免了患者与医生之间“对簿公堂”,也有利于整体医患关系的和谐。

    不过,调解处对事故的最后处理意见只是建议性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的任何一方不同意该处理意见,仍可诉诸法律。发生医疗事故的病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对引发事故的医生进行民事以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主要是确认当事医生是否需要向病人进行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问题,刑事诉讼则关系到是否会对这名医生进行刑事处罚。不过,病人胜诉的概率太小,而且这一过程复杂且费用昂贵。

    德国媒体报道说,许多告到法院的医疗事故案件最后都以不了了之而告终。多数病人或者家属在打官司的“持久战”中吃尽苦头,为此而耗尽家产的病人家庭也不罕见。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作出有利于医生的判决。统计资料说,法院裁决的案件中只有大约10%判定病人一方胜诉。

    根据德国刑法典以及《医生责任法》,确实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生,会根据情节轻重被判处10年以下不等的徒刑或者罚金。但实际上,法院处理的医疗事故刑事案件中,只有0.3%的案件医生被宣判有罪而受到刑事制裁。

    目前在医疗事故的司法调查中,除了极其严重的医疗事故之外,一般都要求病人一方提出可靠的证据以证明是医生进行了错误的治疗。复杂的证明过程让许多上诉的病人或者家属疲惫不堪。此外,由于任何对当事医生不利的判决,都会对该医生的职业生涯造成巨大影响,再加上许多医疗事故案例很难判明是医生的错误导致的还是正常治疗结果,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的时候一般都非常谨慎,调查取证的过程因而也旷日持久。这都是医疗事故较少诉诸法律手段的原因之一。

    不少病人保护组织认为,在今后的司法调查中,医生一方也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即不应该由医疗纠纷中的弱势群体病人提供医生存在过错的证据,而应该由处于强势的医生证明自己没有进行导致医疗事故的违规操作。hc360慧聪网医疗器械行业频道 慧聪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手术器械 保健器材 卫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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