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领域中存在的收受药品回扣、“红包”、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严重影响了“白衣天使”的形象,为全面纠正行风,大连市卫生局决定重拳出击,对医疗行业内部开刀。
6月10日,根据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结合大连市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市卫生局正式出台《大连市卫生系统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布并恳请监督。
八项规定具体内容是:
1.不准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亲属的“红包”及其他馈赠。当时难以拒绝的必须24小时之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
2.不准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各医疗机构必须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健全和完善住院医疗费用微机查询系统,让患者充分享有收费知情权。
3.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以从中收取回扣或提成。
5.不准实行任何形式的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提成的办法。
6.不准实行收入分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坚决取消一切“小金库”。
7.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规定,私自采购药品。
8.不准使用假劣和过期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执业医师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下属索要、收受红包、回扣的,追究直接主管人员、直到领导者的责任。hc360慧聪网医疗器械行业频道 慧聪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手术器械 保健器材 卫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