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反映:拎包看病很不方便
“我带女儿去医院看病时拿的东西有些多了,结果弄得手忙脚乱的,太烦人了。”近日,市民刘小慧打来热线反映说,她带着4岁的女儿去逛人民路上的丹尼斯超市,买了两大包东西出来,出门后女儿不小心跌伤了,她慌忙抱着女儿来到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当时我背了一个皮包,手里拎着两大包刚买的东西,怀里还抱着孩子,别提多狼狈了。”刘小慧说,她满头大汗地跑进急诊室,把哭个不停的女儿放下,然后又拎着3个包跑着去交费、取药,累得不得了。“包太多了,不方便,干啥都得操着心,就这还差点儿弄丢一个。”刘小慧告诉记者,慌张中她把一个包落在了交费窗口,幸亏排在她后面的一位好心人提醒她,她才折回去把包带走。
“如果医院能有一个存包的地方就好了,或许我就不至于那么手忙脚乱了。”刘小慧说。
和刘小慧一样,市民马燕也向记者反映,每次去医院看病或者检查身体,她都很操心随身带的包。“不管包多包少,包里总是装着东西吧,特别是现金。挂号、交费、抽血、做检查什么的,你总得看着包。如果把包存起来,只拿着钱包多方便啊。”马燕说,她曾试过把包存放在医院附近的超市里,这样一来,看病是方便了,但总得多跑几步路,“如果医院能像超市一样设个存包柜,大家看病时不就方便了吗”?
记者调查:11家医院仅1家可存包
7月13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东风路上的河南省中医院。此时,挂号窗口和取药窗口前已经排起了两列长队。排队的市民中有不少人随身携带有提包等物品,他们不时地看一下手中拎的提包或物品,当有人靠近时,他们还会谨慎地将包往自己身边挪一下。
记者特意在门诊大厅内转了一圈,没有见到专门的“存包处”。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前来看病的市民,他们都表示,如果医院内设有存包处肯定更加方便。
上午11时30分,记者进到位于菜市街的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向一名导医护士打听有无存包处。导医护士给出肯定答复后,又将记者引至大厅南侧的服务台前,说可以把物品寄存到里面的铁皮柜中。
这时,记者才注意到服务台内有一个4层高的铁皮柜,每层有3个带锁的柜子,铁皮柜上方放着一块写有“包裹寄存处”的牌子。
“其实省卫生厅下发的《便民惠民医疗服务四十条》中并没有设置存包处这一条。”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办主任吴娅萍说,考虑到医院离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较近,经常有外地患者来就医,他们拎着大包小包很不方便,医院领导就在门诊大厅放了个铁皮柜,让患者免费存放物品,“这也是一项便民措施吧”。
据吴娅萍介绍,在设置专门的存包柜之前,患者的大件物品也是可以暂放服务台的,由值班医护人员免费看护。
随后,记者就此又走访了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一附院等9家医院,均未见这些医院设存包处。
医院担心:设存包柜担风险
“设存包柜,我们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吴娅萍告诉记者,虽然每次提醒患者不要寄存贵重物品和现金,但由于不能开包检查,因此患者存放了什么物品医院是不清楚的,这也就带来了隐患,很可能是好心办事结果却背了个大包袱。
“假如有人声称存放的贵重物品丢失要求索赔,那么医院就陷入被动了。”吴娅萍说。
记者在其他医院进行采访时,不少医院相关负责人都表达了类似的担心,这也是众多医院未设置存包柜的主要原因。
律师建议:设置自动存包柜
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终升就此表示,不管是义务的还是收费的,只要形成了临时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即患者把带的东西送到医院寄存处了,那么如果丢了,医院就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当然,患者也要承担举证责任,不是他说丢了什么就是什么。”
为避免医院陷入这种被动,孙终升建议医院可设置自动存包柜,“这样双方就形成了自动存包柜无偿借用关系,物品丢失时医院不用承担完全的责任”。
孙终升说,在自动存包柜的借用中,只要医院尽到必要的说明、注意义务与管理责任,患者丢失物品也不是因为医院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致,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就不能再要求医院对自动存包柜内的物品安全负完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