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省卫生厅获悉,山东省已按卫生部要求,将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并将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目前我省手足口病发病情况与往年相比无异常,未出现死亡病例。
据了解,5月2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卫办发电[2008]30号)后,省卫生厅立即采取措施,加大对手足口病的管理力度。目前全省已按通知要求,对手足口病实行按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并严格进行网络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