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2008)第2期,总第8期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8年2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现将我省近期查处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予以公告。
附表: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直属局近期查处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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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广告中标示的广告发布者名称 |
刊播媒介
名称 |
刊播时间 |
违法原因 |
处理部门 |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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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厚美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特区报》 |
2008.1.4 |
夸大功效宣传 |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违法通知书
移送同级工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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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离子银” |
长春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 |
《南国都市报》 |
2008.1.20/23/26/27 |
夸大功效宣传 |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违法通知书
移送同级工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