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推进海南省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近日,省卫生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联合开展民主评议医院活动。
评议范围:全省市县直属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全省三级医院,各市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公立性专科医院。
评议内容: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依法经营情况;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情况;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情况;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措施执行情况;推行院务公开情况;诚信服务情况;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情况;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执行药品阳光采购情况;是否存在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情况;是否存在科室出租、科室承包情况;是否存在刊登虚假医疗广告情况;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的情况;药品、医疗收费价格是否公开;患者对住院费用了解是否及时;医务人员是否主动与患者沟通交流,使患者了解病情;对患者投诉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患者投诉不处理情况;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收受红包、回扣和开单提成情况;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现象;是否存在乱加价、乱收费情况;医务人员是否存在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医务人员是否开据与病情无关的药品;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变相留置病人延长住院时间的行为。
评议活动从4月开始,至12月结束。按照宣传发动、自查自评、督导整改、考核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评议活动要求,一是健全机构,精心组织,深入动员,提高认识;二是突出重点,注重结合,查摆问题,落实整改;三是加强督导,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