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
房产中介合同欺诈
上海德众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受李某委托,挂牌销售其在石化地区的住房一套。2007年3月,中介公司在未告知李某的情况下,擅自将李某的住房出租给陈某居住,并冒用李某名义、伪造李某的签名与陈某签订租房协议,共骗取房屋租金1500元和中介费175元,据为己有。这一行为构成了合同欺诈,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将租金返还给李某,并处罚款1万元。
【提醒】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委托或买卖关系时,谨记签订书面合同或索要发票等;委托他人代理房屋买卖或租赁时,要及时与代理人沟通,并定时查看房屋情况。
案例八
上门推销医疗器材
上海享受村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采取上门推销的方式销售“人体微循环治疗仪”。公司承诺产品免费使用一年,每台收取押金350元,一年后由工作人员上门收回治疗仪,退还押金。事实上,当消费者要求归还治疗仪退回押金时,公司却以各种借口百般阻挠,拒不退款。工商部门介入调查时,当事人卷款逃跑。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工商部门作出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提醒】上门推销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消费业态。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在接受此类服务时一定要验明推销人员的身份证,仔细验看产品的说明,了解商品的功能、特性、型号、价格、售后服务和经营地址等。按规定,对上门推销的商品,消费者可以在买受商品之日起7天内退回,不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