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服务营销谨慎而为——
特需服务,也是服务营销的一种创新,作为一种创新营销手段,对品牌形象工程的推进是百利而无害的。但是,特需服务营销依托的医院资源应该比较丰富,或者自身确实有实力承担这个职能,并非所有医院都能承担的。
比如,医院要给患者提供特殊、快捷和高质的就医服务,应该为特需门诊设立专门的挂号区、就诊区和检查区,更要配备相应的会诊医生。
如果没有能力和资源剩余,最好不要贸然推出,不要以为别人推出,我也推出,品牌营销千万不要西施效颦。如果一意孤行,就会陷入误区甚至导致负面影响,损坏品牌形象,最终得不偿失,搬石头扎脚,很痛的,而且会陷入诚信危机的层面。
谨慎而为,是特需服务营销推出前必须的。
特需服务营销特殊人群——
医院提供特需门诊应该是一件好事,属于公益事业。比如,对孤寡老人、产孕妇、残疾人员等,提供特殊门诊服务,这些应该不会引起正常人群的反感和争议。但是,提供如此服务的医院应该设立独立的专门通道。
因为对于特殊群体需要更呵护的服务,因为他们本来就存在自理上的缺陷。所以,没有实际服务能力和医院资源剩余实力的医院,建议不要开通,以免损坏自身服务形象。
很多医院在品牌营销上,存在盲目跟风的习惯,今天你打广告,我明天打;你今天推出特需服务,我也推出,可谓你追我敢,干劲十足,不亦乐乎。可是,他们没有估算可能的危机,包括品牌诚信、服务形象等层面的危机。
医院应该把“特需服务营销”作为品牌构建的一把利剑,因为要从公益的基点出发,从关爱孤寡老人、产孕妇、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理念出发,树立扶残助弱的良好公益形象,这样才能发挥“特需服务营销”的真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