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服务营销闹剧终以取消收场>>>>>>
2008年2月27日,基于舆论和社会各界的压力,广西卫生厅负责人召集各医院相关人员了解特需服务的情况,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随后三家医院宣布取消“特需门诊”。
广西人民医院:“特需门诊”2003年设立是为了满足部分患者就诊的需要,由60岁以上的退休老专家专门为患者服务,之后的执行出现了偏差,影响了公共利益,决定暂时取消该项服务。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人民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三大公立医院也跟着宣布取消交钱就可优先的“特需服务门诊”。
对于公立医院交钱可以享受优先就诊,护士全程陪护的特需服务,有的市民认为“花钱买服务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确实觉得不公平,有贫富歧视之嫌。”有的人觉得:“完全不能接受这种行为,公立医院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要享受特殊服务可以到私立医院去,或是医院像银行一样再开一个窗口。”一些用过特需服务的患者觉得:“虽然不想花这个钱,不想去影响别人,但特需服务确实节省了时间,很方便。”
在人们的需求和医疗体制改革的要求下,应该加快社区医院服务效能建设,完善医疗体制改革,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医院特需服务营销的思考>>>>>>
医院创新营销本来就是医院品牌建设的一个品牌营销系统工程,但是,如果以损害部分客户利益进行,那就是得不偿失啦。
目前,医院推出的所谓“特诊服务”听起来好像是真正替有急事的患者着想,但是,医院如此的“特需服务”,明显带有变相抬高挂号费的嫌疑。
在医院就诊,专家挂号费比普通挂号费贵可以理解,这是医生劳动和技术水平处于不同程度的价值体现。
公立医院担负公共卫生职责,是非营利医院。这种公共卫生服务,应该对患者平等提供。患者按规定交纳相应费用后,就要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
所以推出服务营销应该从以下层面全面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