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医疗保健制度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其特点是: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目前,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采取这种模式。
国民按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纳保险金,高收入者多交,低收入者少交,但无论多交少交,有病都能得到治疗。月收入低于610马克的工人,保险费全部由雇主承担,而失业者的医疗保险金大部分由劳动部门负担。18岁以下无收入者和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数额的,可免交某些项目的自付费用。
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的医疗保险组织有三种形式:社会医疗保险组织、医疗救助组织和公共医疗保健组织。这三种医疗保险组织中,社会医疗保险组织是核心;医疗救助组织主要对贫民提供医疗保健、产妇、职业和死亡的救助,还提供生活、教育、住房的救助;公共医疗保健组织是为了某些病种或残疾人提供的医疗保险。日本的医疗保险的基本做法是:经费来源包括个人缴纳保险费、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各医疗保险组织的参保人数使用医疗费的情况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或按比例补助;凡参加健康保险的人员有权凭证任意选择就诊医院或门诊,但并非均可到开业医生处就诊;凡就诊后除报销医药费外,还可领取一定数量的医疗补贴,包括因病缺勤补贴、分娩补贴、失业补贴和死亡送葬补贴等,而且医疗费超过一定高额时可申请超额部分的补贴;凡患结构病、精神病的患者及其赡养的家属可得到国家特殊补助;凡年满70岁的参保人可从当地政府得到免费医疗和一定的补助;凡残疾儿童(6岁以下)也可得到免费医疗;凡参保人的家属也可报销70%(门诊)和80%(住院)。
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美国医疗保险的形式有两大类:社会医疗保障和私人医疗保险。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医疗市场实行非组织化的管理体制,即实行的是“非管理保健”,在全国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措施,因此突出地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①第三方付款制度易造成过度的医疗需求,这种制度是按服务项目偿付的制度,属于后付款制的偿付类型的优点是方便病人,可满足病人需求自由选择,缺点是医疗保险费难以控制;②缺乏控制医疗费用的动力机制,医生和医院为了增加收入就会出现两种突出情况,一是诱导病人扩大医疗需求,造成大处方、滥检查;另一是把无利可图的或疑难病人推向非营利性医疗,前者增加保险公司的支出,后者加大政府的开支。③享受卫生保健的不公平性,穷人和富人的差距很大,全国尚有2700多万人享受不到任何医疗保险。
法国的疾病社会保险制度
法国疾病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问题是:①政府对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年增长率为10%,超过生产增长率,绝对数值也超过国家国防预算;②保险基金采用病人代付再补偿形式,且要相隔一段时间,对个人经济周转以及受物价影响较大。因此近几年来法国采取一系列降低医疗费用和减少保险赤字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