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局有关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崇明分局根据该县实际开展了一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检查。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了该县的3家综合性医疗机构、2家专科医院和1家民营医院,对所检查医院的药房、药库及临床科室进行了全面检查,均未发现有擅自配制或使用医院制剂的行为,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向所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强调了关于医疗机构配制和使用制剂的法规要求。
食药监崇明分局将在以后的药品抽样和稽查执法工作中继续关注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和使用情况,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