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网站近日发布《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卫办规财发20088号)的通知,要求今后医院如需进购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使用技术复杂且可能大幅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逐级申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卫生部,经卫生部组织专家评估审批后方可购进安装和运行。
通知还特别强调,区域内首次配置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医疗机构须提供该设备的成本构成、诊疗收费价格和成本分析等。
据悉,该制度是卫生部门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明确审批程序和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而制定的。今后,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将负责编制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确定全国规划控制数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配置数量,并向社会公布。之后由卫生部依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相应配置标准,组织全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及更新审批工作。
应该说,政策制定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目的是要逐步解决近年来各方关注的国有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的问题。部分医疗机构的管理者拍脑袋决策、随意购买,导致医疗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在一些大型设备采购过程中也易滋生腐败,权钱交易、灰色交易屡有发生。这些非正常的配置还加重了患者的负担——部分患者被过度要求进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这也是老百姓看病费用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早在1995年7月,卫生部就以第43号令的形式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了“有效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发挥卫生资源综合效益”的努力;2005年3月,为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控制卫生费用过快增长,维护患者权益,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并出台。但另一方面,类似制度反复出台却依然难以遏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的混乱现象,值得反思。
近年来,我国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与使用依然存在问题:比如部分医疗机构过度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对常规设备的投入,致使大型设备数量增长过快,进而增重患者负担;大型医用设备利用偏低,卫生资源闲置浪费严重;部分大型医用设备甚至存在质量问题,一些医疗机构违规购置的“二手设备”故障率较高,有的甚至是淘汰机型。于2月17日当选“感动中国2007年度人物”的陈晓兰从事医疗器械行业打假的故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现实问题所在。
笔者认为,一味依靠政府部门的规划和审批来配置大型医疗设备这样的公共卫生资源实在有些力不从心,追问个中原因,固然有我国过去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财政补贴不足、部分医疗机构过分追逐利益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但相应政策的制定略滞后于我国医药卫生产业的迅速发展也是一大要因。
在新医改方案即将出台之计,肩负着保障老百姓健康重任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仅应关注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发展,也应大力促进社会资本对医疗产业的投入。在促进多种力量构成的医疗产业发展的前提下,卫生主管部门不妨适当“放手”,以公开化、透明化的市场信息手段引导医疗机构自主决策,调控社会总体卫生资源的配置并加强监督,而不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搞规划又做审批,这样的做法很可能会扼杀医疗机构自身的决定权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