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全国共划分有7个医疗保健区,每个大区负责100万左右居民的卫生保健服务,并建有500—1000张床位的大区医院;大区下面,划分有若干个初级卫生保健小区,每个小区负责5000—50000名居民的医疗保健,在每个小区内,也建有50—70张床位的小型医院,目前,瑞典全国大约有680个这样的小区。此外,每个省的还有省一级的医院,提供约250—300张床位,主要是为各省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居民服务的。
而瑞典全国私人开业医师的数目很少,只有约800名左右,且瑞典政府不仅在法律上对私人开业医师要进行严格审核和限制,而且各省议会也对哪些私人医师可以为患者提供服务具有决定权,所以,瑞典私人提供的医疗服务非常有限,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套体制看似完备,但经过多年的实践却证明,目前这套制度已经出现了四个“不适应”:
首先是不适应卫生需求的不断增长。瑞典近年来老龄化现象严重,而老年人对卫生需求的增长也是显而易见的。据统计,近年来患者的就诊率、住院率较十几年前有大幅度上升,其中大部分是老年人。
其次是不适应卫生资金的短缺。瑞典在上世纪60年代末至80年代,曾经经历了相当长一段时期的市场不景气,国民经济增长趋缓,失业人口增加,这也使卫生资金产生较大缺口,近年来虽然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但还没等把旧日的“欠账”补足,“新债”又接踵而至了——瑞典加入欧盟后,不仅不能通过增加税收的办法来弥补开支,甚至还要设法降低税收,以增强该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第三,不适应医疗新技术的发展和更新。瑞典的医疗新技术研发能力位居世界前列,于是在瑞典的医院里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形——既有当今世界顶尖的药品和治疗器材,也有目前通常采用的医治手段,当然两者在价格上也有很大不同,可瑞典的医疗保险在这一点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于是患者可能因此会有不同的“待遇”,政府为此的支出自然也就不同。
第四,不适应社会观念的变化。在瑞典人当中流传着一个笑话,说如果患者到医院看病,一定要把自己的病情描述得越严重越好,否则如果不是“火上房”的状态,就只能去排队,有时即使是阑尾炎这样的手术,医生也会告诉你要等几个月。还有资料显示,瑞典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只占瑞典卫生保健费用预算的17%,但九成以上的患者是先到初级卫生保健小区医院就诊,然后再转到上一级医院治疗的。瑞典的医疗效率之低及在资金分配上的不公由此可见一斑。
通过改革不断完善
瑞典现有医疗保险制度,正面临着一个两难的局面:靠增加税收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不可行。因为一方面瑞典面对着全球化市场,税收越高,意味着产品的成本越高,这样会使“瑞典制造”失去竞争力;另一方面,单纯增加税收也使国民的负担加剧。而不让患者看病或是降低医疗水平更不行。那样只会使瑞典社会陷入到混乱当中,而政府也会因此失去民心。所以,改革的“手术刀”就在医疗体系的内部下手。
首先,瑞典政府从控制医疗的供应量入手,中央一级政府根据各省的人口,严格控制对各地方的资助水平;而对各省一级单位还规定,每个省议会用于医疗卫生保健的费用不得超过175亿瑞典克朗。通过这样的改革措施,就使医疗的成本降低了。
可仅靠降低医疗成本还不够,因为医疗质量是不可以下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