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诊制是此次医改方案重中之重
记者:据了解,初诊制是此次医改方案的重中之重,实现初诊制的关键是什么?
曾益新:老百姓之所以不愿去基层医院看病,首当其冲就是嫌医生“差”,怕误诊漏诊,所以实现初诊制“最重要的还是人才”。据统计,近年医学院毕业生有近40%改行从事其他工作。所以,我们建议只实行5年制与8年制医学教育制度,逐步废除3年、6年和7年制,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我们建议,政府首先应该在工资待遇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我们可以参照针对教师的配套待遇,愿意到县(市、区)以下医院工作者,国家应免除学杂费、培训费,并提供奖学金;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期间,除工资薪酬外,还应享受各级政府给予的补贴,按国际经验,应逐渐使他们的收入接近或超过大医院同行。
各级医疗机构就诊医保比例不同
记者:在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不均等情况下,如何引导、分流患者自觉地去不同医院看病?
曾益新:可以通过初诊患者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时不同的选择而给予不同的医保支付比例。如果初诊时前往公立一级医疗机构或村医就诊的患者,应由保险机构支付100%的门诊医疗;对于初诊时就选择去二级医院甚至非到三级医院看病不可的患者,医疗费用的保险支付比例应当相应有所降低,如70%和50%,甚至更低。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就医就应有明显区别,以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对病人的筛选和分流作用、缓减大医院就诊压力,缓解“看病难”局面。
广东省做法值得全国医改方案参考
“归根结底,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就看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和初诊制(基层医疗机构)能否实现和完善。”曾益新告诉记者。他表示,而这又取决于两点是否到位:政府投入的增加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合格医护人员的到位。
报告指出,初诊医疗机构包括村医、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和城镇社区医院,正是这一级的医疗机构应承担全国绝大部分病人的初诊服务,这个部分的完善对于缓解大医院就诊压力、消除“看病难”有决定性意义。
“在这方面,广东省的做法值得参考。广东省规定从2007年起乡镇卫生院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十一五’期间,省政府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的建设和设备购买,市和县(市、区)级财政也应给予专项补助,并规定由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按每万名户籍人口配置10名医务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并对这些地区的村医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曾益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