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从08年2月1号起实行“全省一证通”,参合农民可以在省内任何新农合定点医疗就诊,并按照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记者从河南省1月16日刚刚出台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中了解到,从今年起,河南省新农合筹资水平由以前的人均50元提高到100元,财政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80元。今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看病住院(大额)报销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
据省卫生厅基础与妇幼保健处副处长王耀平介绍,“全省一证通”从2008年开始实行,河南省的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省内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看病报销,回来以后享受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针对以往报销中存在的参合农民计算补偿比例不清的问题,新的方案也进行了科学的调整.在实行分级不分段的基础上又上调了补偿比,参合农民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实际补偿比例低于30%的,按照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的30%给予保底补偿。
新的方案中,恶性肿瘤、慢性病、糖尿病、器官移植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了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按照一定比例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偿。门(急)诊检查费用也可纳入住院费用一并补偿。另外,对于今年元月份发生的大病还可以按照新的方案进行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