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敬强介绍说,所谓4倍以上大额费用评审支付制度,就是医保基金管理部门根据个别危重病人的实际消费情况(超出定额时)进行的一项报销制度。
黄敬强的说法记者在荔湾区的某三甲医院医保处负责人刘主任那里得到了印证。
“到目前为止,我们能全额拿回超出定额4倍以上费用的报销的几率很低。每次不是这里被扣除一点就是那里被扣除一点,这个结算制度治标不治本。首先,这个费用的最终取得是必须经专家组评审的。但专家组受医保‘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政策框架影响太大。不可能太多地考虑医院的利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保科负责人郑彦如主任则指出,“总体来说,有了这个超额审核机制总比没有的好。但是,从我们的实践上看超过定额4倍以上开支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只能拿到80%左右,剩余20%医院只好自掏腰包了。由于我们医院规模比较大,总体的操作很严谨,但即便是这样平均下来每次申请大额报销的时候也要被扣除5%左右的费用。”
骨科特定术16例亏损11万
在黄敬强处,记者看到了广州市医保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与各定点医院签署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和该院签署的单病种协议分别为肾移植手术、肿瘤专科手术和PCI(冠状动脉血管支架)手术等。
在这些协议中,广州市医保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和定点医院之间详细约定了支付形式和限制了支付数额。除了“主协议”上的针对大众疾病的9800元/人的规定外。肾脏移植手术定额为70000元/人、肿瘤手术定额为18000元/人、骨科特定术为25000元/人,PCI的支付标准被定在了18000元/人。
“执行单病种协议表面上是缓解了我们定额过低的尴尬境遇,单病种协议将以往限定标准过低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价’,从一定程度上说,亏损的比例被大大的缩减。但我告诉你,执行这个标准以后,我们的日子依然不好过。就单单骨科(关节置换类)手术一项,我们就亏得一塌糊涂。在此之前,我们全院做了16例这样的手术,结果导致亏损11万多元。但是医保中心可不管我们这么多。它说多少就多少,按照他们规定的25000元/人的标准,我们连买器材的钱都不够。可是病人来了,我们还是要做,总不能把病人赶走吧?其他的病种更不用说了,有些病种倒是可以勉强维持开支,但这种维持本身就是一种亏损,我们还要有人工成本的计算呢。”黄处长告诉记者。
“这个单病种协议充其量是个权宜之计,治标不治本。”在广州中山一院,新快报记者看到了同样的情况。该院医保处主任郑彦如告诉记者,执行单病种协议以后,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定额不足的问题,但改善并不大。以PCI(冠状动脉血管支架)手术为例,该院和省人民医院的情况如出一辙。
郑主任说:“PCI手术的价格是由安装在病人体内的支架多少和手术附件组成的。PCI支架的价格现在一般都在20000元左右,好一点的支架甚至要更高。但是,现在执行的18000元/人的标准根本不够用。”
“还有,一些本应纳入单病种协议的病种并没有被‘单列’。比如说心律不齐的射频消融术就是其中之一。这种手术一次的成本就高达一万五千元。定额9800元/人塞牙缝都不够。”郑主任显得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