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忍受“潜规则”,合肥市某医药公司经理自曝内幕——我这样"公关"医院科室
“只因没有持续对医院有关科室进行‘公关’,我公司在这家医院的业务由盛转衰,而且前期的公关也前功尽弃。”2007年12月初,合肥市某医药公司经理田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讲述了自己在医药销售过程中如何陷入“潜规则”,最终又如何被这一“潜规则”“抛弃”的全部经历。
举报
每次拿钱都有签名
田经理对记者说,2005年下半年,他想与肥西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建立业务联系,在检验科一名检验员的引见下,他认识了该医院相关负责人,并送了“见面礼”。为何找到这名检验员,田经理称主要是这名检验员与肥西县卫生局一位领导是亲戚关系。
田经理说,这名检验员告诉他,要想获得向医院供货的机会,必须“打点”相关科室和相关负责人,于是田经理通过他进行了一系列“公关活动”。“从2005年下半年到2006年底,我总共花去各项公关费2万多元。”田经理说,这些“公关费”多数都由这名检验员领取,并由他“分配”给医院相关科室及相关负责人。田经理也留了个心眼,检验员每次到田经理公司拿钱时,田经理都会让他在票据上签上自己的大名,从而在该公司形成了不少“公关”单据。
“公关费果然为我赢来了回报。”2006年,田经理的公司在该医院的业务做得不错,并在医院的采购招标中中标,成为2007年该医院检验科的主要供应商。
田经理说,他本以为可以松口气,在“公关”方面变得“小气”了,然而他发现,公司在该医院的业务量不久就掉了下来。“公司过去在该医院的业务基本都在15万元以上,而2007年只有几千元。花出去那么多公关费就这么打水漂了?”田经理后来得知,原来该医院检验科的大部分业务交给了另一家公司。“医疗行业的‘潜规则’实在是个无底洞,我不能越陷越深。”田经理左思右想,终于鼓足勇气带着“公关”单据向本报披露有关内幕。
证据
“公关”单据何其多
田经理提供的“公关”单据名目较多。以下是部分“公关”单据的记录:
一是科室回扣单据。单据上反映: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田经理的公司向医院供应“血球试剂”22225元。检验员以该医院一个科室收取10%回扣为名,向田经理收取2222.5元,并在单据上写明:“血球:22225×10%=2222.5元(科室)”。
二是主任回扣单据。一张单据反映,2006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田经理的公司向医院供“生化试剂”31593元,“血球试剂”20185元。检验员以给科室主任5%回扣为名,向田经理收取2588.9元,在这张单据上注明:“主任:生化:31593×5%=1579.65,血球:20185×5%=1009.25”。
三是“购货”单据。田经理说,他手上有些单据表明,2006年,肥西县人民医院检验科有一些医用物品被卖到田经理的公司。这是检验科相关人士私下将试管和试剂拿出来,卖给田经理获利。
四是礼品单据。田经理说,一年多时间,他多次让这名检验员代他向医院有关人士送礼,检验员经常以许多理由找田经理报销烟酒茶等费用,并在“报销单”上签名。
田经理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该公司的“公关费”最终都加在售给医院的药品上。“为什么患者反映看病贵,公关费就是一个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