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危险药品、不法干部、违规组织纷纷遭到严厉惩治。今后,有关部门还将一如既往,将整治活动进行到底。
人员整治
郑筱萸被执行死刑
事件回顾:2007年7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被执行死刑。随后,食药监管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被判死缓;浙江省食药监管局原局长郑尚金被判有期徒刑4年……
记者点评:政府下定决心铲除这些监管“毒瘤”正是对百姓负责的体现,我们期待着更加有力的监管制度建立起来,肃清这些“毒瘤”。
药品整治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实行
事件回顾:2007年12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施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大类,以及一级召回、二级召回、三级召回三个级别,以控制药品风险。
记者点评:药品安全关乎着人们的健康甚至生命,《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施行必将使我国对缺陷药品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最大程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机构整治
全国牙防组被卫生部宣布撤销
事件回顾:全国牙防组这个曾经在牙膏广告中频频露脸,被消费者视为权威的机构,在2007年4月30日被卫生部宣布正式撤销。
记者点评:牙防组1988年成立时,既不是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也不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民间协会组织。作为卫生部门一个具有专家咨询、指导功能的内设机构,却长期以来做着大量外部的事情。《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首次确认,牙防组通过违规认证获取了利益,金额至少218.5万元。这样的部门撤得好。
广告整治
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
事件回顾:为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遏制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滋生和蔓延,整治医疗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国家工商总局与卫生部重新修订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新办法强调了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的审查,这就意味着医疗广告创意也列入了监管,从法规的制定上消除了违法的空间。二是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取消了原办法中医疗广告可以发布有关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方法等内容。三是强调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8种情形,其中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以及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情形是新增的禁止事项。
记者点评:自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行以来,医疗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夸大甚至虚假的医疗广告量有了明显下降,对于老百姓来说,的确是件好事,每天听到、看到的夸大、虚假宣传大大减少了,在治病过程中也就少走了许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