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掉包袱:民营医院铤而走险,独行江湖
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反面的案例:
5年前,伴随着至少20多家卫星电视台和更多的其它媒体铺天盖地的广告,自称是国内专业医治不孕不育症“超级航母”的新兴医院,凭借大打明星广告效应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悉。
2000年9月,新兴医院就曾因为超范围经营、自制的“助孕一号”和“助孕二号”院内制剂不符合内部制剂规范、私自抬高药价等问题,被北京市卫生局处理。
而据报道,身处风暴眼的新兴医院,一座投资6亿元的新大楼已经在北京拔地而起,不久以后,他们将搬进这个“更加现代化的新医院”。
新兴医院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随着更多媒体的跟进报道,越来越多有问题的民营医院被揭露出来。类似新兴医院这些医疗机构,一般会选择不孕不育、男女性病、糖尿病、肿瘤等“疑难杂症”,其共同特点是人们想治但难以医治,也无人可以确定疗效和治愈率,而患者需要大量持续的经济投入。
诸如此类的民营医院引发了人们对明星广告、扩大宣传行为的反思。媒体纷纷发表观点,有的认为应该建立“广告道德”,有的认为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的认为明星涉入虚假广告应承担民事责任。还有人指出:“医院广告现象”真正的要害,在于行政和法律监管部门对公众和媒体的质疑回应迟钝、无力,甚至漫不经心。随着民营医院的健全发展以及很多问题的暴露,医院的广告投入,包括明星代言广告、电视广告、软文广告、硬性形象广告等这些宣现行为现象受到极大关注。
比如,如果说医院宣传有扩大化之嫌,那么作为医院的明星代言人就没有责任吗?从法律上讲,明星似乎有充分的理由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但扪心自问,明星传递了虚假信息肯定理应受处分!他们或许可以否认明星广告能影响消费者,但真实的情况是,明星广告对大多数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特别对某些喜欢他们的人来说,这种影响力更大。而一些明星代言的虚假广告给消费者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商家更是把高额的广告负担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样的广告不仅救活不了医院,反而害了医院!
民营医院在发展中问题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作为主管医疗广告的两大部门,卫生与工商如果尚未实现资源共享,这会让不少医疗机构钻了空子,容易让民营医院铤而走险。其实,在对除广告之外民营医院的整体管理上,没有实现资源共享的不只这两大部门,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目前也很少合作。大家都在管,也都没有管,出了问题,板子不知道该打在谁的屁股上。
面对这一切,有关行政和监管部门应尽自己的责任在秉公办事的态度下为医院提供一个健康、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当然,作为民营医院应该主动出击,以健康、合法的手段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走出误区,走出亏损的圈子,不应该把“宝”都一味的押在“广告媒体宣传”上。
除了广告,对于民营医院,患者最大的疑问是疗效和价格。“药价太高”是患者投诉的一大焦点。医院其执行的是物价局参考价,医院属于营利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是放开的,属市场调节价,目前政府无制约力。随着一些民营医院被频频曝光,民营医院暴露出来的一些管理、医疗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对民营医院‘喊杀’的态度是不冷静的。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全社会客观面对民营医院的问题,共同寻求民营医院的良性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