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认为我门诊部属合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合法,死者是门诊病人而非住院病人……其死亡原因可能是其基础病突发……不排除服毒自杀的可能,我部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认为此纠纷系一起讹诈行为……”
记者也就死者程艳丽生前是否患有该院所称的众多基础病进行了调查。死者在2007年6月23日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显示,其患有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胃炎、慢性胃下垂,其他检查未发现异常。而该院提出的死者生前有自杀倾向,则明显与死者在该院心理障碍门诊的病历相矛盾。
该院以“不具备诊疗条件”为由否认对死者进行输液治疗的行为,但该院门诊部开具的“侯马安定医院门诊缴费单”上项目栏里却明确写着“门诊输液1号、输液2号,金额37.9元”。对于记者“既然不具备诊疗条件,为何开具输液缴费单”的疑问,续总顾问回答:“缴费单是开了,但就是没有输液……”
续总顾问告诉记者,所谓的“人去楼空”是他们为避免冲突不得不采取的暂时回避措施,发生纠纷后,他们随后将情况汇报给临汾市卫生局王森武副局长,王副局长也进行了指示。记者提出,遇有医患纠纷,应当将情况汇报给临汾市卫生局的医政科,而事发5天后临汾市卫生局医政科对此事并不知情,续总顾问反问:“王副局长就是分管医政的局长,都给局长汇报了还用给科长汇报?”
在对侯马安定医院的采访中,该院的诸多说法漏洞百出,令人生疑。日前,顾晶亮再次向当地公安局刑警队报了案,警方现已介入调查。孰是孰非自有公断,本报将对此事件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