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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卫生局调查 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007/12/4/09:47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曾佑忠
 

    “丈夫”拒签致孕妇死亡调查结果遭家属质疑医疗事故鉴定妇产科专业专家表示——

    近日,北京市卫生局针对“丈夫”拒签导致孕妇死亡事件公布了调查结果,宣布“孕妇李丽云就诊时病情已十分严重,死亡不可避免,但及时的剖宫产手术可能挽救胎儿生命,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并无过失”。

    这一结果遭到了李丽云父母的质疑,两人不但认为医院没有下达病危通知单,就不能认定“死亡难以避免”,并且提出了“未经尸检怎能得出如此结论”的疑问。

    “作为李丽云的父母,如果对医院以及卫生局的调查结果有不同看法,可向专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海淀区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妇产科专业专家李瑞霞说。

    如果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鉴定,可直接由医学会组织专家做技术鉴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要求鉴定的一方得经过卫生局医政处审核,医政处审核后认为需做鉴定的才移交医学会。当然,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可直接将案件中涉及的医疗事故争议委托医学会鉴定。

    哪里去鉴定

    医疗纠纷发生后区级鉴定机构受理

    “在北京,各类医疗单位所发生的医疗事故鉴定,都是由其所在地区(县)级鉴定委员会来受理。”李瑞霞告诉记者。

    在医疗事故鉴定被受理后,5日之内鉴定机构会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材料收齐后,45日内就会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如果某一方对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不服,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上一级医学会再次组织鉴定。

    提交啥材料

    一、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人的基本信息、事故或纠纷发生的时间等。随后注明申请鉴定的理由(经过鉴定的还要写明原鉴定结论),最后由申请人签字

    二、申请人的介绍信主要是用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三、陈述意见书

    四、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有法医鉴定的尸检报告

    六、证人证言如有证人证言,要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证词中要写明时间、地点、事实经过,由证人签字盖章或留下指纹

    七、进行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提供原鉴定报告书

    八、有关物证

    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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