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医疗器械行业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浙医疗机构药品医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将实施
2007/11/29/08: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赵勇 厉佳英
 

    《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9月19日发布,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的政府规章。

    浙江省现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555家、县级医疗机构325家、乡镇卫生院1687家、村卫生室17356家、社会医疗机构(包括厂矿医务室、社区卫生室)4554家、个体诊所3020家。据不完全统计,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占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量的80%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

    《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并作记录。同时,应当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过期、变质、失效、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其他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出库使用。

    百姓最关心医疗机构是否会超范围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办法》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当凭本单位的用药处方向就诊者提供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服务。同时规定处方必须书写规范,明确用药处方应当按照诊疗规范开具,并用中文载明临床诊断,药品通用名称等内容。

    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韩兵表示,反商业贿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办法》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做了以下规定:第一,禁止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禁止医疗机构假借赞助、捐赠、技术开发等名义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二,规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和验收记录制度,以控制购销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三,规定处方和价格清单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并要求其提供纸质处方和价格清单,同时规定医疗记过应当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价格,让接诊者了解、对比具体的药品价格,进而进行监督。

    第四,规定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和处方评估制度,以预防和减少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商业回扣。第五,对医师利用急诊手术、异地会诊、出诊等机会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就诊者向其指定的单位和个人直接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热点推荐:
⊙ 医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 新医改八套备选方案绘框架(图) 
⊙ 卫生部牵手国际医疗巨头 ⊙ 对医械实施全部召回和追踪监管 
⊙ 07年1-9月我国医械进出口简况 ⊙ 我国基层骨科医械监管现状对策
⊙ 我的婚前性VS婚后性哪个妙(图)  ⊙ 妇科治疗仪 扫除隐患轻松做女人
⊙ 冬季美手键足护膝 呵护全方位  ⊙ 中国魔带:热敷 经济小巧大功效
更多精彩文章,请进入<<<<<
  
[关键词搜索]:医疗器械 医疗机构 药品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更多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办法  (11.28 8:34)
·山西阳泉食药监局曝光违法药品医疗器械  (11.27 8:20)
·嘉定借手机短信平台推进医械专项整治工作  (11.22 8:25)
·中国4家报纸被暂停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  (11.19 9:56)
·江苏省药监局杜绝监管与执法“两张皮”  (11.15 8:15)
·重庆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涉嫌贪污受贿235万  (11.13 10:26)
·深圳召开药品医械企业大会全面部署  (11.12 8:23)
·10种药品6种医疗器械因违法广告被曝光  (11.9 9:16)
·中美计划签署药品和医械安全合作备忘录  (11.9 8:15)
·中国公示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药品医械广告  (11.8 8:28)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