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工商广字[2007]143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属各媒体: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近期,我们对新闻媒介发布的广告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查,发现一批违法情节比较严重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其产品广告发布。
一、暂停发布的产品广告:
序号广告标示的产品名称批准的产品名称产品类别生产批准文号生产企业
1、华纳凯林磷霉素氨丁三醇散药品国药准字H20034043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
2、邦力康桂龙药膏药品国药准字Z45022017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
3、参龟固本酒参龟固本酒药品国药准字
B20020990西安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海绵体排毒骄阳牌三葆胶囊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20040120西安泰金王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5、美国威锋金叶牌海马扶正胶囊保健食品卫食健字(2000)第0196号广州金叶保健品有限公司
6、鹿强神旭东牌美灵康胶囊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20040405黑龙江旭东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双奇胶囊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20050741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角燕G蛋白胶囊角燕胶囊保健食品卫食健字(2002)第0743号上海澳博海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9、快邦片百邦牌快邦片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20050355陕西百年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眼保姆眼全息近视治疗仪(眼保姆)医疗器械冀药管械(准)字2003第2260026号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停止发布时间:
自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
三、相关要求:
各有关执法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依法组织实施。据查,除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外,同类或它类违法广告仍有发布,希望各媒体单位要加强自律,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各广告主要强化守法意识,严格依照广告批准样件发布广告;广告经营单位要认真自查,不得代理违法广告,共同维护好全省广告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