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医院的政策难题
与上述调整医保支付方式的呼吁相比,要社会资本如何进入医疗市场,将面临着更大的制度重构。
据张透露,目前有6家中国台湾资本想在大陆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包括南京明基医院、长沙旺旺医院,但均未获主管部门批复,"最后都办成了营利性医院。"
"社会资本包括外资如何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政策上是模糊的。"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纪恒解释说。
长期以来,我国对举办医疗机构有严格限制,尤其是外资,规定了持股不超过30%的上限。直到2000年才有了很大突破。该年,卫生部和外经贸部联合制定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外资持股可达到70%。
同时,该条例对外资投资医疗机构的审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必须取得卫生主管部门设置许可后,报请商务部门审批、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为独立法人。
"如果是投资,就按上述程序办理,如果是非营利性,那是另外一套体系了。"刘分析,如果社会资本要建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属于"慈善、捐助"范围,而这方面,我国从政策层面上还未有规定。
对此,业内人士进一步分析,如果社会资本是"投资",又打出"非营利性",按我国现有的管理体制,谁来监管这种医疗机构到底是不是"非营利性",还存在空白。
实际上,目前一些地方医院改制后,也面临着股份回报和医院非营利性的矛盾。
出于稳定考虑,大多数地方医院改制实践中,在股份制(包括职工持股)的同时,都保留了"医院事业单位性质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即医院非营利性质不变的做法。
而正是这一双重身份,使得目前改制后的医院,面临着股份分红和非营利性之间的尴尬局面。
"我们通常采取按每股给一定"利息"的方式来分钱。"参加该论坛的一位宿迁地区医院院长透露,尽管他表示,这种方式不合"非营利性"要求,但总得想"融通"办法保证股东的利益。
"我们希望尽快明确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的相关政策安排。"该院长称。
与会专家分析,从国际经验看,医疗机构办成非营利性是主流,同时,这种非营利性医院又不全是国有资本举办(如中国台湾民营医院的90%以上是非营利性)。那么,需明确民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管政策,这不仅仅有关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更重要的是,关系到目前公立医院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