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广州卫生局表示,12月1日起,广州市40多家医院实行统一病历。据悉,此次病历互通使用暂不涉及医院挂号流程、病历保管方式以及检验结果互认等。有市民表示,统一病历可方便病人,但不互认结果作用将会有限。
很多市民目前都是一个人有好几本不同医院的病历。从今年12月1日起,市民到广州市、区所属的40多家医院就医,只需使用一本病历。
广州市卫生局官方网站7日挂出最新通告:今后到市、区属医院看病,只要拿着“统一版本病历”即可,市民不需再像以往一样,每到一个医院就买一本新病历。至于使用中的旧版病历仍可继续使用,市民若想试用新病历,则只需要重新挂号购买即可。
“一本通”诊断和检验结果“不通”
《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规定,此次病历互通使用暂不涉及医院挂号流程、病历保管方式以及检验结果互认等。同时,精神病专科、眼科、口腔科、结核病防治等专科医疗机构病历可结合实际参照实施。
此外,已在区域范围内开展病历互通工作的番禺区和花都区,可视具体情况逐步过渡使用全市统一的通用病历。
卫生局医政处处长胡晓民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共用一本病历只是涉及病历本身,即病人以后不用重复购买病历,便可以“一本通”。
至于市民关注的医生诊断和检验结果是否通用,他说,前一个医生的诊断结果只是作为后一个医生的参考资料,这些并不完全共通。如果市民要到另外一个医院看病,还是需要重新挂号、接受诊断。
记者了解到,统一通用病历为16开纸大小,70克白色打印纸。封面标题为“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设患者基本信息栏等;病历共16页,其中第1-12页为病历书写部分,第13-16页为“检验报告粘贴单”。
旧病情患者可不让医生看记录
新病历对医生也提出新要求,包括要求接诊医院在记载病史的病历空白处前加盖医院识别章,注明就诊医院名称、科别和就诊时间,而且医生书写时必须病史详实,字迹清晰。
胡晓民表示,通用病历上注明就诊医院名称、科别和就诊时间,是为保证患者每次就诊记录能够得到清晰完整记录,方便就诊的下一家医院查看患者既往病史。
得知实施“一本通”之后,不少市民担心,如果之前的病历涉及个人隐私,那么转换新的医院后,个人隐私可能会受到侵害。对此,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病人认为之前的病与现在的就诊没有关系,可以要求医生那几页不看。
病历通用病人选择更多
有专家表示,不提倡病人频繁换医
广医三院副院长、市人大代表陈安薇表示,没有实行“一本通”之前,有可能会出现医院扣住病人部分病历的情况,导致病人只能在该医院就医,如果到新的医院经常需要重复检查,增加病人的就诊费用,给病人带来不便。“一本通”之后,病人的选择面会更大一点。
同时,陈安薇也说:“不提倡病人频繁换医,在同一家医院持续治疗对病人有益处。一般至少就医三次没有起色才建议病人换医生。”
对于“2007年12月1日”的限期,陈副院长表示,“之前得知政府会有相关规定,印制的旧版病历并不多,因此换病历对医院的影响不大。”
市一医院急诊科主任卢建华则指出:“在市属医院实行‘一本通’,相当于一个试点。具体操作上有什么问题,还要拭目以待。即使出现一点麻烦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