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在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的规范母婴保健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聘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人员,从事节育和终止妊娠、助产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个别人员未及时变更《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等情况。
这次专项检查覆盖所有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及部分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462家1856人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已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立案查处17件,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责令改正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