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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质疑:取消门诊药房,政府如何补贴医院?
2007/10/19/09:37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廖怀凌
 

    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学习十七大报告时提出贯彻落实“医药分开”,广东先把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的具体思路引起强烈反响,业界对“医药分开”普遍表示支持,同时对取消“以药养医”后,政府如何补贴医院提出疑问:政府补贴还是收取处方费?

    姚志彬认为,十七大报告旗帜鲜明提出“医药分开”,就是医院不办药房,让老百姓凭处方去社会上的药房买药,这样医生也就没有了开“大处方”的动力,客观上有助于减轻病人看病负担。姚志彬希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后的财政缺口,由各级政府补贴。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日前接受本报采访时建议,通过向病人收取10元/张的“处方费”体现医生劳务价值,就可完全抵消医院15%的药品加成。毛群安指出,目前医疗机构维持正常经营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的补贴。

    据悉,广东物价部门正在制订处方费的初步方案,准备上报省政府。一位了解该方案的药剂师透露,除了加收“处方费”,还有“药师调剂费”,以抵消药品15%加价。

    但对于收取“处方费”补贴药物加成收入,有医院管理人士表示可行性不高。广东某三甲医院的门诊部主任认为,对于不少每张处方只有几元钱药费的甲亢、心脏病病人,10元处方费还贵过药费,肯定很难接受,难保病人不会不去结账,而是拿着处方到药店买药,“省”掉处方费。他认为,加收处方费不如直接加诊金,在挂号环节收取,现在主任、教授的挂号费只有7元,完全不能体现其劳务价值。

    药品质量问题医院可否免责?

    广东某三甲医院的业务副院长则对财政补贴能否跟上表示担心。据他透露,该院去年营业额约3亿元,而政府直接投入用于购买医疗设备等拨款只有1000万元。“如果取消药品收入,财政能拿出这么多钱来补给医院吗?”他表示不乐观。

    医药分开后,可能还衍生出新的问题: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鉴定是药品质量还是医疗过程出了问题?比如“齐二药假亮菌甲素”这类事件,如果实施了“医药分开”,医院是否可以免责?以后病人从社会上的药店买药到医院来用,期间出了问题怎样界定是医院还是药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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