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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07年起将由政府卫生行政部统购
2007/8/1/08:36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李劼
 

    日前,卫生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国内地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07年起将全部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评估、集中采购,而且将参照药品网上采购的办法。

    心脏起搏器等由卫生部统购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于德志指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和地市三级,以省级为主组织实施。管理品目中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工作由卫生部审批,负责集中采购;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因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少,各地采购价格差异大,价格虚高问题较为突出,由卫生部统一负责组织;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除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以外的高值医用耗材,应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由省级负责组织集中采购。

    据了解,心脏起搏器等部分医疗器械由于技术含量高、生产企业较少、市场流通秩序比较混乱,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其是目前不少大医院钟情进口产品,而进口产品到了医院里的报价可能比报关价翻几番。如一根进口心脏支架报关价仅为700美元,到了经销商手中却变成了9000元人民币,到了医院则达到18000元;心脏起搏器的成本利润率可达90%以上,从出厂或进口经过医院售卖给患者,平均加价2~3倍。

    企业担心滋生“统一受贿”

    大型医疗机构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问题已是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有分析人士指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根本原因不在于医院自己采购,而在于医疗器械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监督机制不健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表示,此次卫生部提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并不是新政策规定,早在近10年前卫生部就有类似要求,但由于整个行业体制等问题,而一直未能真正实现集中采购,商业贿赂、医疗器械价格虚高等问题愈演愈烈。现在,卫生部再次发布集中采购的通知,企业在期待的同时也提出一些质疑:担心这种“统一采购”模式会否异化成“统一受贿”,使“分散腐败”变成“集中腐败”?2004年发生的企业状告政府不作为的“政府采购第一案”就让人引以为戒。

    目前,我国的医疗体制发展还处在不断发展完善的阶段,医疗价格虚高等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深圳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一负责人认为,香港的医疗器械采购模式相当健全,当地无论是政府采购还是个人采购都鲜有出现大肆索贿、医疗器械价格虚高等问题,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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