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消化道吻合夹管理类别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403号)。
国家局曾在《关于尿沉渣计数板等37种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84号)中,明确食道、肠道吻合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肠道吻合夹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
由于吻合器和吻合夹是作为一个完整产品销售和使用,为便于监管,现决定将肠道(含食道)吻合夹调整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原注册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