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医疗器械行业 > 行业资讯 > 市场分析 > 时评
舒圣祥:重树药监公信力任重而道远
2007/7/17/10:54  来源:新浪
 

    2007年7月11日上午,国家药监局举行首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发布了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将强化监督权力制约机制,将部分国家局职能委托给省局行使。同时厘清新药证书的发放范围,进一步体现创新药物的含金量,限制低水平重复,严打药品研制和申报注册中造假行为。

    这应该不是单纯的巧合:7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伏法,7月11日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发布。一个政府部门昔日的最高领导刚刚伏法,针对弊政的新办法随即出台,这样一种意象鲜明的“新老更替”,透露给公众的是一种清晰的正名暗示,表征着药监部门急于挽救公信力的强烈愿望。对此,我们表示欢迎,并表示谨慎的乐观。

    政府公信作为一种系统信任,涵盖政府与公民两个维度,包括三个层次:一是理念,二是行为,三是制度。“药品注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实行主审集体责任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过错追究制,受理、检验、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这更多的只是一种表态,向公众传达的是一种理念和决心。接下来,公众将非常乐见这些理念在药监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和执行。理念只是一种“纸上的公信力”,得到行为支撑的理念才是“真实的公信力”。

    这种公信力有几个方面:首先要让公众看得见,也就是信息要公开,职责要公开,问责亦要公开;然后要让公众说得了,要有表达好恶和要求平等参与评估的途径;然后还要让公众管得着,特别是关于官员贪渎的举报要得到及时有效受理,而不至于像郑筱萸案举报人那样,寄出的材料石沉大海。

    药品决非一般的商品,因它直接关涉人们的健康和生命。民众有病能吃得起药,吃的都是放心药,新药都是真的新药,药价里没有腐败成本,这是公众对药监部门的期待,也是药监部门的职责所在。所谓公道自在人心,药监部门欲重树公信力,公众更为看重的其实不是药监局说了什么,而是药监局做了什么,民众得到了什么。

  
[关键词搜索]:药监 医疗器械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更多 
·《人民日报》评论:为害巨大 依法当诛!  (7.12 11:22)
·山西省市场上有六批次不合格医疗器械  (6.26 8:51)
·周林频谱仪被指医疗器械广告违法严重  (6.20 8:50)
·七万易破避孕套流入重庆充气后轻拍漏气  (6.13 9:27)
·五一医院地下室开黑药厂自制“秘方药”  (5.31 11:0)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图)  (5.29 17:20)
·福建省厦门药监局推进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5.18 8:29)
·北京有八成违规医疗广告擅改审批内容  (5.15 8:44)
·国家药监局再评估已批准上市硅胶丰胸安全  (4.23 15:2)
·江苏省围绕政务公开加快“数字药监”建设  (4.19 9:43)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