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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会用“电子眼”全程监控血浆采集
2007/7/11/11:46  
 

    07年10月30日前,所有单采血浆站应在办卡室、采浆室等关键位置安装摄像头,实现采浆过程的全程视频监控。这是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针对档案管理混乱、供浆员信息虚假、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浆等单采血浆中存在的问题,卫生部指出,各地要全面分析当前血液安全状况,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措施等方面提出综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改善监管手段。   

    卫生部要求,除建立上述单采血浆站执业活动的视频监视系统外,设置有单采血浆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要建立二项监管制度和措施:一是建立单采血浆站监督公示制度。在2007年8月30日前应要求单采血浆站设立监督公示栏。

    二是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逐步建立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对所有采供血机构的远程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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