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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认定其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两罪成立,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第四位省部级官员。
郑莜萸妻子刘耐雪、儿子郑海榕虽因同案被查,但并未在此案中同时受审,起诉书表述为“另案处理”。郑筱萸可以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十天。
5月2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宣判。郑筱萸因受贿、玩忽职守两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月16日,郑筱萸案一审在北京一中院西中法庭开庭。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公诉中指控,郑筱萸的受贿行为共有八项,包括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收受贿赂达649万元,其中人民币近500万元、港币100万元、美元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