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医疗器械行业 > 行业资讯 > 曝光台
新生男婴夭折 妇幼保健医院被判赔偿
2007/5/28/10:10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李奎
 

    被认定存在医疗过错———

    儿子降生不久便夭折,张女士以某妇幼保健院治疗不及时为由诉至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认定被告妇幼保健院存在医疗过错,判令其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11.1万余元。

    2006年6月7日,张女士在某妇幼保健院经剖腹手术产下一名男婴。次日早上,新生儿因“肤色苍白,口周发青,呼吸困难”被医院送入高危新生儿室治疗。看到情况不见好转,张女士家人把新生儿转入另一家医院抢救。中午,男婴因抢救无效停止了呼吸。

    经医院诊断,新生儿的死亡原因为“吸入性肺炎,吸入胎粪,多器官功能衰竭,先天性畸形”等。张女士认为,孩子未能得到该妇幼保健院的积极护理及治疗而导致死亡,遂诉至法院。

    被告说法

    被告妇幼保健院称,张女士的儿子死亡原因是胎粪吸入综合征,同时,先天性畸形作为死亡原因之一不能排除,因此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新生儿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在审理中,法院委托了一家法医鉴定机构对该病例进行了鉴定,结论为:被告妇幼保健院对新生儿疾病认识不足,护理和治疗不够重视和积极,存在医疗缺陷,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建议责任比例为30%以内。

    鉴定报告出来后,被告妇幼保健院同意赔偿部分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但张女士一家认为赔偿数额过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认为,根据上述鉴定结论,新生儿因吸入胎粪,患吸入性肺炎,被告妇幼保健院在为其护理和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搜索]:医疗 保健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更多 
·和睦家医院挺进江苏高端医疗市场  (5.28 9:52)
·水——到底应该怎么喝?  (5.25 13:33)
·近来医院门诊妇科病人最多  (5.25 10:23)
·卫生部:健康人群也是社区医院重点服务对象  (5.25 9:48)
·产后大出血做手术子宫被摘除产妇告医院  (5.25 9:7)
·西门子推出ACUSON ANTARES 5.0 超声系统  (5.24 14:54)
·英特尔蓉城摆发展棋局欲涉足数字医疗领域  (5.23 15:16)
·医院推行“会员制”惹争议 花钱多积分高  (5.23 11:25)
·医院厕所大多污水横流易成为交叉感染源  (5.23 11:17)
·邓小虹直指医患纠纷根源医生态度多不合格  (5.23 10:48)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