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可以被普遍接受的“政府主导性”意指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投入比重应该加大。依照国际惯例,卫生费用一般分为公共开支与私人开支两类,其中国家强制性实施的社会医疗保险总缴费额列入公共开支,而我国则把这项开支列入“社会卫生费用”之中。
为了进行国际比较,我们把社会医疗保险保费(包括医疗、工伤和剩余三项社会保险)和政府预算开支两项加总,得出卫生的公共开支,然后用卫生总费用减去公共开支得出私人开支。值得注意的是,如此计算得出的公共开支额存在低估的情况,国家统计口径中原来列入“社会卫生支出”一栏中的“非卫生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卫生支出”理应列入“公共支出”,但我们缺乏有关的具体数据。此外,自2001年起,卫生总费用中不包括“高等医学教育经费”,其中的大部分也理应列出“公共支出”。但总体来说,这些出入不影响宏观的判断。
从图1可以看出,公共开支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1997~1999年间处于谷底,大约在18%的水平。自2000年以来,主要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水平的提高,这一比重开始逐年攀升。到2004年,这一比重达到了33.7%的水平。
这一水平究竟高还是低呢?让我们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进行一番分析。图2给出了2000年若干国家以及不同类型国家公共开支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可以看出,中国公共部门在2004年用于卫生的开支占GDP的比重,要比2000年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略微高一点,但是同当时中低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尚有一些距离,更不要同当时的中等收入和发达国家水平相比。
事实上,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属于中低收入国家。因此,总的来说,横向比较的结果显示,中国政府(公共部门)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的确有所不足。纵向来看,结论是一样的。图3显示,政府预算用于卫生领域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1990年还处在6.07%的水平,但是后来一路下滑,到2002年达到历史低点4.12%。这一比重虽然在2003~2004年有所回升,但是依然是在低水平上徘徊。
毫无疑问,政府增加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投入势在必行。投入增加多少固然是一个问题,但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投入的流向。
走向全民医疗保障之路
政府医疗卫生追加投入的流向之一就是医保体系。实际上,尽管不少专家就医疗服务体系如何改革的问题意见分歧,但是对于推进医疗保障全民覆盖的重要性还是取得了共识,而且很多人认为,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上追加的投入应该主要用于推进全民医保。问题在于通过何种路径实现这一目标。
其中,一种方案是在现有制度的框架中通过渐进式的改革来实现全民医保。简言之,就是社会保险主导制。具体而言,就是完善城乡现有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而对于某些发病率不高但费用昂贵的病种,可以提供商业性医疗保险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都是公立医疗保险制度,只不过前者是强制性的,属于社会医疗保险;而后者是自愿性的,属于准社会医疗保险。
就城市而言,实现全民医保并不困难,无非是现有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有四:①城市所有用人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当然包括农民工),一视同仁地全部纳入医保体系;②参保人有权为其家庭中没有工作的成员投保,从而把“职工医疗保险”转变为“职工家庭医疗保险”;③为所有在校学生建立集体性的医疗保险;④政府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家庭人员投保。
第一条具体措施就是现行的政策。实际上,一部分城市已经开始把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个体经济工作者,纳入到医保体系之中;农民工参保的障碍也不大。就这一条而言,关键是落实。很多人担心,农民工连工资都无法得到保障,纳入医保是一种奢求。实际上,这一问题如何解决,已经超出了医疗政策的范围。第四条具体措施也是现行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