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了对本市16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结果,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广告占到违规广告总数的83.1%。
本次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83次,涉及7种医疗器械产品。从广告发布情况上看,违规行为包括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和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83.1%,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16.9%。市药监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市工商局核查处理。
目前,经北京市药监局审批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全部符合广告审查标准,并已在市药品监督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北京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要注意甄别真假医疗器械广告,拒绝虚假宣传。
违规医疗器械广告
医疗器械名称广告发布者生产企业广告批准文号
眼保姆未标示未标示冀医械广审(文)第2007010002号
泰宝痛消灵未标示未标示粤医械广审(文)第2006080111号
邦比通气鼻炎贴未标示未标示川医械广审(文)第2006070018号
健尔马鼻炎仪未标示未标示冀医械广审(文)第2006110034号
寒水石药王枕未标示未标示未标示
众大清肺仪未标示北京同心众大京医械广审(文)第200604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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