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医疗器械行业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江西省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条例
2007/5/14/10:21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胡啸
 

    从5月1日起,《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在全国各地实施。按照条例规定,器官移植手术不是所有医院都可以做的。但由于卫生部目前还没有确定各省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名单,江西省在本月叫停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同时,又批准了6家医疗机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报批卫生部门来确定是否从事紧急器官移植手术。

    这六所医院包括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武警江西省总队医院、九江市中医院。而那些没有被纳入其中的医疗机构自《条例》实施之日起,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违者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而对于那些的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开展此项手术的,特别是急需移植抢救生命,此医疗机构必须向省卫生厅书面报告,经省卫生厅请示卫生部同意后方可开展。

    不过,此次江西省暂停器官移植将只是一个过渡时期,在卫生部公布各省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名单后,江西省将恢复那些得到允许的医疗机构的器官移植手术操作权。

  
[关键词搜索]:移植 手术 医疗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更多 
·以色列发明超小机器人 帮助脊柱手术定位  (5.14 10:5)
·减肥手术患者的福音:改良垂直腹壁成形术  (5.11 10:54)
·熊猫变“家猫”南京大医院男护士越来越多  (5.11 9:29)
·沈医院违规处理医疗垃圾 一月罚100余万  (5.11 8:45)
·吉林实施世界首例再造眼睑和眉修复手术(图)  (5.11 8:34)
·美容院叫停断骨增高术 一旦失败可能致残  (5.11 8:16)
·美病人接受多余手术 医院支付巨额赔偿  (5.10 15:8)
·活体肝脏移植成功率病人存活率重庆最高  (5.10 9:40)
·常见多发病“小肠气”早手术早康复  (5.10 9:20)
·手术人数增三成 长假惊现少女人流小高峰  (5.10 9:3)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