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医疗器械行业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人体器官骨髓等未经艾滋病检测严禁采用
2007/2/27/14:0  来源:新华报业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定,从今年3月起,未经艾滋病检测的血液禁止采用。禁止采集或者使用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精液等。但用于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的除外。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从2007年3月1日起,采供血机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血液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禁止采集或者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使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血液制品。

    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对用于艾滋病诊断、治疗和可能造成皮肤、黏膜破损的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消毒,安全处置废弃物,防止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关键词搜索]:艾滋病 骨髓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更多 
·“艾滋病痴呆”对发展中国家构成新挑战  (2.6 8:57)
·青岛2007年婚检增设艾滋病检查  (2.5 9:30)
·青岛娱乐场所配上“安全套”  (2.5 9:30)
·上海成功研制出纳米探测器用于诊断肝炎  (1.22 16:44)
·走出“恐惧艾滋”误区(图)  (1.15 8:51)
·呼市首例输血感染艾滋病死者家属获赔47万  (1.12 11:45)
·新疆为遏制艾滋将在娱乐场所推广安全套  (1.9 11:48)
·专家:包皮切割使艾滋病感染率降低60%  (1.9 11:45)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追踪新生儿血液状况  (1.9 11:43)
·河北出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1.9 9:46)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