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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规定非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不能报销
2007/2/26/9:0  来源:天府早报
 

    2月25日记者从省社保局获悉,参加省级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到本单位职工医院看病就医可报销,但到其他职工医院所产生的费用将不予支付。

    省社保局同时提醒,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部一般悬挂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统一标牌。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不予支付。”省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四川省省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到任何一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也可以到任何一家定点药店购药,内部职工也可以到本单位职工医院看病就医,即使是暂未非定点的单位职工医院,只要在省社保局备案同样享受医疗费报销(公务员医疗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到其他单位的非定点职工医院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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