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福建省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福建省将制定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明确家庭病床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并降低家庭病床统筹基金起付线。
意见规定,凡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设置、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并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名称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符合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条件的,都要尽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福建省将通过简化审核程序,提高认定效率,加快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的审核认定工作。
福建省将逐步适当拉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降低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比例,鼓励参保人员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医疗行为不规范、发生医疗保险欺诈行为、参保人员满意度低及定点考核不达标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被解除定点服务协议,并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