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1日开始,北京市医保参保者如果罹患白血病,那么在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相关医疗费用最多有望报销17万元。
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出台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以解决这部分医保危重症患者“看病贵”的难题。
这部试行办法规定,从今年4月起,北京市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医保患者,只要其各项医疗费用符合目前北京市医保的相关规定,那么将可以报销不超过17万元的医疗费。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的相关负责人解释,参保人员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应符合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适应症等适应症之一。但是,器官(组织)源的取材费、运输费、供受双方的配型费,及其它与供体有关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对于肝移植术后进行抗排异治疗的医保患者来说,其符合相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最多可以报销2万元。但是,参保人员实施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住院当次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只有肝移植手术出院后实施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抗排异治疗及相关医疗费用,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通过将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解决了这部分危重症患者的医疗费负担,从而逐步缓解了相关群众“看病贵”的难题。据初步调查,北京市有十几家医院开展肝移植手术治疗,属于北京市的患者达到400人左右,肝移植手术费在20万至25万元,术后第一年抗排异治疗费用约为4万至5万元,维持治疗中的抗排异治疗费用约为2万至3万元,同时有些患者还需要服抗病毒药物。
据透露,目前肝移植和造血干细胞移植已经成为日渐成熟的诊疗技术,参保人员对将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屡有上书,涉及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