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
为适应试点工作需要,各试点县(市)普遍加大了医疗卫生投入,改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近两年,国家和省共投资12334万元进行了农村基层卫生院的建设改造工作,对6个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和4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市)的96个重点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建设。2005年,国家安排吉林省国债资金8050万元,省财政安排604万元,对10个县医院、7个县中医院、10个县妇保院(站、所)、133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此外,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农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提高,使吉林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4.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据对1000户农户的调查,有950户农民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占抽取样本总数的95.0%。据了解,虽然通化、龙井、东辽、通榆等县(市)目前还没有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农民通过看电视等渠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所了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行期盼已久,他们期盼能尽快实行这一制度,他们都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惠农的一项举措,是集众人之财,解一人之难的好事,充分体现出“大家”的力量。使广大农民不再为治病发愁,真正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广大农民从中受益。
5.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评价较高
据调查,有60%的农民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非常好。农民普遍认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农民的重视和关怀,它帮助农民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些实际问题。多数农民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充满信心。
二、存在问题
1.农民的思想意识淡薄
目前仍有部分农民没有参加合作医疗,主要是存在着思想问题。一是对该制度不了解、不信任,认识程度不高。二是怀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身体好不可能生病,主要体现在在家务农的年轻农民。三是常年在外务工的人员认为在异地生病,回家乡报销手续繁杂,没有时间。四是一些特困人群,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参合所需费用。同时,部分农民健康风险和互助共济意识淡薄。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老弱病多的家庭往往积极参加,而认为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近期家里不会有人生大病住院的家庭参合意识差。
2.宣传工作不到位
据统计,在1000个样本户中,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不了解的有320户,占抽取样本户总数的32.0%,一般了解的有440户,占总数的44.0%,非常了解的有190户,仅占总数的19.0%。由于一些地方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有关政策理解不透,未能很好贯彻落实。有些地方政府在落实合作医疗制度时,层层分解,规定参保人数,下达硬性指标。个别地方为多吸收农民参加保险,在宣传上即使参保者本年没得病,年末也可得到与保费等值的药品。
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使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十分了解,产生许多误区。一是部分农民不十分清楚参加合作医疗的权利和义务,心存疑虑,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也给乡村两级干部的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二是有的农民错误地认为“只要参加了医保,什么病都管、都报销”,所以,导致部分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期望值过高,使有的农民误了病情,造成了不应有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