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腹透和血透同病种付费
据悉,香港、墨西哥、比利时、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政府早已利用政策导向,极力提高腹透治疗率。其中香港地区的腹透率就高达82%。
而比利时政府自2001年起出台鼓励增加腹透,即要求透析中心腹透比例在30%以上,否则回复给中心的保险费将按比例扣除。新加坡卫生部也发文要求增加血透患者的自付比例;腹透患者可以全额报销。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会长韩凤介绍韩凤表示,适当鼓励增加腹透比例有助于政府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降低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的支出,也就是说,使用同样数额的基金可以覆盖到更多病人。为此,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建议,对两种透析方式应视为同一病种归类进行医疗管理,建立合理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避免医疗之外的因素干扰医生、患者对透析治疗方式的选择。
韩凤透露,现在医保分会正着手制定透析中心质量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透析中心国家将不给予报销。
血透,即通过血管造瘘将尿毒症患者的血液引出体外,借助血液透析机和透析器等设备,清除血液中的毒素再输回人体内即为血透,俗称“洗血”,通常每周要在医院中进行2-3次。
腹透,即利用人体腹膜所具有的滤过功能来代替血液透析器的作用,只需将透析管放入患者腹腔后,通过定时交换透析液达到清除患者体内毒素的目的,俗称“洗肚”。
腹透患者通常居家自行治疗,每天换液3-4袋。世界学多国家和地区多年的临床证明: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疗效相同。一般来讲:有心、脑血管疾病的患者应腹透治疗,而尿毒症严重或有急症的患者血透更适合。在我国约有65%的患者是两者治疗方式都适宜的。据统计,血透感染和并发症的几率较腹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