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抗非功勋
罗耀星今年39岁,2001年至2006年4月间,罗耀星先后担任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全面负责免疫规划工作,2003年曾获广东省“抗击非典”个人三等功。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耀星任职期间,在向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采购疫苗的过程中,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共42次收受贿赂,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11.5万元。
流感疫苗“推广费”每支2元
“罗耀星掌握着全省的疫苗采购大权,不给他送钱我们的产品就进不了广东市场……”“给他上贡无非是希望罗耀星能帮助推广我们的产品,或者至少不给我们施加阻力。”几名行贿者在向法庭提交的证词中道出了“行贿缘由”。
罗耀星30多岁就成为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部门的负责人,论职级虽只是“科级”,但手中却集中了全省推广、采购、销售疫苗的大权,其权力之大,令无数疫苗厂商趋之若鹜,竞相向其“纳贡”,据一位行贿人透露,按“市场行价”,每销一支水痘疫苗,须奉上5元“推广费”,流感疫苗则是每支2元左右。
妻子多供出600多万“赃款”
检察官接着宣读罗耀星妻子证言。其妻在证言中说,罗一次又一次拿钱回来,告诉她那不是合法财产。这1200多万元非法财产分放在珠江帝景旁边一所出租屋内,在罗母亲家里400多万,另有三本存折共200多万。听罢妻子证言,罗显得有些吃惊,表示其之前已向检察官交代,在母亲家里具体放有多少钱自己并不清楚。而据检方指控,罗的受贿数额为1118.5万,实际扣押的罗的“赃款”则为1253.04万元,但其妻子却供出1800多万的“非法财产”,引起庭上一片哗然。罗的辩护律师当即提出,罗妻的证言没有相应的证据可印证,其不可能完全清楚罗的收入情况,且此证言是在罗刚被拘捕其妻子精神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做出的。法官表示,这多出的600多万与本案指控事实无关。
“对不起曾经的荣誉称号”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罗耀星在最后陈述阶段说:“我对不起所在单位曾经获得过的荣誉称号……我个人犯了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我本人身体也不好,有糖尿病、高胆固醇等,请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其辩护律师也提出,罗有自首、重大立功表现、全额退赃等情节,应予“减轻处罚”,检察官对此予以认可,并指出,本案是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商业贿赂中的典型案例,罗本人在工作单位工作期间立过功,受过奖,发表过很多篇论文,对广东省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事实公诉机关并不否认。本案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