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4月10日卫生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我国严格禁止把人工生殖辅助技术商业化和产业化,禁止实施代孕技术;对未经批准,擅自开设人类精子库的机构要予以清理和处罚。
毛群安说,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对因患病而不能正常生育的人提供了技术帮助。但我们不允许这一技术的滥用,包括代孕,买卖精子、卵子的行为。因为这些有悖中国的法律规定和伦理,在许多国家都是禁止的。
有报道称,从去年开始,中国互联网上陆续出现提供代孕服务的网站,它们都宣称自己具有“合法备案注册”,可“为全世界不育症华人女性提供爱心代孕、无中介免费捐精捐卵信息服务”,“只要花几万元人民币,就可以让别人给你生个孩子”。
据透露,代孕者大都是有生育史的离异女性,目前采用两种收费方式:一种把客户的精子通过人工授精注入代孕者子宫,由代孕者实现精卵结合;另一种是把客户的精子和卵子在试管里培养好以后,再移植到代孕者的子宫内。
有代孕网刊出的“爱心代孕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称,代孕方在服务期间每周享受三次以上外出散步自由,但须按甲方指定路线和安排专人陪同;代孕方所生养的甲方亲生新生子(女)为双胞胎,甲方须加付15000元人民币代孕佣金且自行抚养双胞胎。
法律专家指出,代孕行为在中国法律上是禁止的。国家卫生部2001年8月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代孕行为,并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毛群安透露,去年卫生部已查处了一批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的医疗机构。
此前,卫生部通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机构的设置规划,不可盲目增加开展上述技术的机构,严禁此项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进行严格的清理和处罚。
截至今年3月31日,卫生部共审核批准了64家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7家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
卫生部制定的《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规定: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应在正式运行2年期满前3个月内,通过辖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出校验申请,由卫生部实施校验工作。逾期不提出校验申请的,作废其原批准证书。
对校验不合格的,由卫生部收回原审批证书及其副本,责令全面停止实施全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采集、保存、外供精子的工作,2年内不再受理其开展上述技术的申请。
对未经卫生部审批,以往曾经开展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应立即停止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对以往实施此项技术的情况进行总结,妥善保存相关技术资料,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卫生部透露,将设立专门培训基地,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从业人员生殖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训,以提高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整体水平。
从今年9月底开始,对已纳入规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机构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培训并需获得《卫生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卫生部将不受理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