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珠海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珠海市将在2006年内出台《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全市近30万的未成年人将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该办法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保大病住院报销和特定病种门诊治疗为主。办法拟以幼儿园、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每年每人大约交纳120元。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子女可适量减少,“低保户”可适量减免。初步拟订最高报销额封顶20万元。其他大学园区、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医疗保障可参照该办法,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