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推出合同治疗:契约能否保证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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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6年5月8日9时46分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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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病人在自己的医院放心看病,南京新协和医院竟推出了“签合同”治疗的办法:“我们双方可以签订合同,治不好全额退款!”
这家民营医院的做法引起了社会的争议:在医患矛盾较为突出的今天,“签合同治疗”到底是表示其诚实看病的决心,还是为招揽病人所玩的商业手段?救死扶伤可用一纸合同来约束吗? 医院新招:签合同治病,治不好退款 据了解,半年前,南京新协和医院骨科诊室就推出了“签合同治疗”的办法,按照合同规定,医院在对患者进行诊断后,拿出治疗方案,在患者一次性付款后,医院就会和患者签订一份合同“保证疗效”。 为一探究竟,记者以患者的身份致电该医院骨科诊室。一位姓沈的医生非常热情地接受了咨询。据这位沈医生介绍,他们医院总部在广西,在骨科诊疗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南京只是一家分院。在非常“仔细”地询问了记者的病情之后,他便劝记者到医院就诊。 “先检查,然后根据检查的结果,我们的医生会拿出一套诊疗方案,在患者付清医药费后,我们就签合同。”这位沈姓医生耐心地介绍,“当然,我们的前提是量力而行,没把握治好的我们是不会签的。” 当记者询问“签合同治疗到底可不可靠”时,这位医生补充说:“通过签合同治疗,已经有很多病人从我们这里病愈了。我们的医院是全国连锁的,郑州还有一家兄弟单位也采取了这种办法。” 记者从一位曾经到这家医院咨询过的朋友处了解到,该医院的治疗费不菲,治疗股骨头坏死,病人一年仅药费就需2万多元。 疗效能用合同来约束吗 “救死扶伤本来是一件非常崇高的事情,是医生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现在却要用一纸合同来约束,真是太荒唐了!”在南京一家机关工作的徐女士听到了该医院的做法后,气愤地说,“难道不签合同,医院就不尽心治疗?” 和这位徐女士一样,大部分人对医院的做法表示不解。在天津某企业退休的李师傅担心,医院这么做有可能变相提升医疗成本,增加患者的负担。他说,医院为达到医治好病人的目的,为了降低风险,可能使用最好和最贵的医疗器械和药品,或者不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患者的病虽然治好了,但自身的经济负担却增加了。另外,患者的病情是动态的,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并发其他疾病,因此,在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退钱是小事,可能给患者带来更多的麻烦。 南京大学中文系研究生陈丽说,医院的这种明显属于商业手段的做法肯定不对,但医院之所以会想到这样的办法,也表明了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医疗环境确实不理想。“救死扶伤竟要用合同来约束,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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