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零售与社区医疗机构应合作求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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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6年4月30日16时2分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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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工作,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利润”药品扩增至511种。此前,银川市的1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推出了245种零售价为“进货价+运作成本”的“零利润”药品。而据调查,与银川地区零售药店相比,第二批集中议价采购药品零售价低27.63%。
据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相关工作人员透露,亏损的现象目前在全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比较普遍,一方面,政府补贴不能足额、到位;另一方面,深层次的改革仍未推进,既有的政策大都治标不治本,所以“多数社区卫生机构的发展举步维艰”。 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政府将加大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刘利群说,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已被列入“十一五”规划,因此,政府的投入不会是短期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投入只会越来越多…… 如果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降低药价是为了吸引客流,在大中型医院医疗技术优势和个体私人诊所价格优势双重压力下的“救亡图存”,那么国家对于社区卫生事业的政策倾斜使得这种竞争手段更加底气十足,并且后势强劲。 根据《意见》,到2010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将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届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药店“短兵相接”在所难免。 “其实,经过这几年价格战、服务战、品牌战的历练,药品零售业成熟了不少,他们对市场的感知和把握更加深刻、理性,所以有能力应付各种考验。”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坦言。 1、药价:你低我更低 针对一些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频繁推出的降价举措,辽宁成大方圆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斌不以为然,“眼下,一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价还是比零售药店高,并且短期内还降不到药店的水平。何况现在老百姓基本已经形成‘药店药品普遍比医院便宜’的共识,对于没有参加医保的人群,药店应该还是购药的首选场所。” 刘利群也承认,现阶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药品利益的依赖性比大医院还要强,因为大医院有完善的诊疗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的收入,又有高水平的医生坐镇,而这些都是社区卫生机构不具备的,“社区卫生机构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药品,目前‘零利润’销售药品还处于试点阶段,以药养医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会是社区卫生机构的‘主旋律’。” 对于来自社区卫生机构的潜在威胁,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应对手段更加直接,其董事长徐军表示,如果国家明令要求社区卫生机构的药品“取消差价”,那么金象也会相应对药价进行调整。据悉,4月18日,隶属于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北京白塔寺药店对1036种药品实行降价销售,降幅为15%~25%;同一天,金象大药房与北京市西城区医学会、北京市西城区老医药卫生工作者协会联合开办的颐康诊所开业,“我相信,拥有众多医学专家的诊所在医疗服务方面绝不会逊于社区卫生机构。”徐军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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