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零售与社区医疗机构应合作求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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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6年4月30日16时2分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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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来:合作求双赢 “不要以为国家大力扶持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只会惠及社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虽然尚未被纳入我国的卫生资源系统,但其在公共卫生中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朱长浩向记者描绘了他内心中社区卫生事业的愿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最基本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服务,零售药店则保证药品的供应。 采访中,不少药品零售企业人士也认为,社区卫生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首先应该体现“医药分业”,“医”就该司医,“药”就该司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位是家庭医生和老百姓的健康导师,社区药店可以其合作机构的面目出现,这样能使双方优势互补,卫生资源也得到了优化配置。 而事实上,在武汉,这一美好的蓝图正在逐渐变成现实,江汉区已有三四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房易帜为万佳乐大药房。万佳乐的平价策略吸引了大量客源,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益匪浅”,以北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例,门诊量由每日的30人次增加到了150人次,仅注射费一项,中心每年就增加收入6万余元,超过了原药房每年总共4万元的利润。而万佳乐大药房的东家——武汉万佳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严培中对于自己的“野心”并不掩饰,他说“江汉区”只是小试牛刀,下一步的目标是整个武汉市。 无独有偶,南京的一项改革新举措最近也在全国引起关注,该市180余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今年内将陆续实施“药房托管”,医院药房所有权不变,经营权交给医药公司,以控制医院管理成本,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遏制药品虚高定价。 除了“通过药店吸引病源,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来提升医院的盈利水平”这种“以药兴医”的模式外,“合作的潜在领域还有很多”。徐军说,从长远来看,社区医疗机构对药品品种的需求会随着患者的增加而增加,而一些有批发资格的连锁公司完全可以为社区卫生机构提供配送服务,“这样不仅丰富了品种,还降低了成本。”据他透露,金象目前正在与各区政府协商,争取将社区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业务“揽”下来。此外,与社区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健康讲座,为百姓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等,也成为不少药品零售业主们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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