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要求,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开始对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档案化管理,在日常监督管理档案中建立生产企业信用管理记录,开展对生产企业的信用评定分级,施行分级监管。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被认定为警示、失信或者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将采取防范、提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管等措施;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给予鼓励,定期在相应媒体上予以公布,并适当减少或者免除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